关于修改《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的决定
证监会令【第191号】:《关于修改〈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〉的决定》
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
第191号
《关于修改〈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〉的决定》已经2021年10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第6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2021年11月15日起施行。
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
2021年10月30日
附件1:关于修改《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的决定.pdf 附件2:关于修改《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的决定立法说明.pdf